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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我市的有关政策规定。 2.经办本市辖区内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,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,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、中断、转移、接续和终止工作,审核和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。 3.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、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、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。 4.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、季度、月度财务报表;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。 5.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;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、存储、划拨。 6.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,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。 7.承担市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85025534、85011275、850247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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