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驾驶员技师班培训信息
 

 

 根据广大汽车驾驶员的要求,经请示嘉兴市劳动保障局同意,决定举办汽车驾驶员技师培训班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一、申报条件:
 1、持有汽车驾驶员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工作12年以上且仍在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。
 2、在汽车驾驶员岗位上工作满20年以上的。
 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 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9月18日结束。报名地点:新华中路67号,平湖市就业培训中心二楼。咨询电话:85023733。
 报名时一并报送下列资料:
 1、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汇总表一份;
 2、《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综合评审表》一式二份;
 3、《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》一份;
 4、相应职业(工种)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(技术等级证)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;
 5、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须上报有效的安全行车证明。
 三、培训、鉴定和评审
 汽车驾驶员技师培训由市就业培训中心组织,培训工作10月15日前结束。鉴定评审工作实行“统一标准、统一试题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务管理”的原则,由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。鉴定内容分理论知识部分(含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)和技能部分(含操作技能鉴定和论文答辩)。技师理论知识,操作技能考核、论文答辩全部合格者由嘉兴市劳动保障局组织综合评审,整个考评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。
 四、培训、考评费用
 技师培训、考评费用按市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。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批准,参加技师培训、考评并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,将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资金补助。
 五、证书核发
 技师各项成绩合格且通过综合评审者,由嘉兴市劳动保障局核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 平湖市就业培训中心
 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二日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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