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方针、政策,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。 2.组织实施劳动者就业前培训、在职职工技能培训、再就业培训、创业培训以及劳动预备制培训等。 3.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培训专业,及时发布培训信息。 4.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等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。 5.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,参与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质量的督导工作;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构的技术指导与培训考核信息的统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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